什麼情況下總理會去災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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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總理親赴災區慰問災民指揮救災,這背後有哪些講究?
李克強總理在雲南魯甸地震災區。圖片來源:微昭通 雲南昭通魯甸6.5級地震發生後,國傢主席習近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搶救受傷人員。4日中午12時40分,李克強更是親率有關方面負責人,徒步五公裡多,進入受災最嚴重的魯甸縣龍頭山鎮龍泉村,察看災情,慰問受災群眾和搶險人員,指揮救災。 總理赴現場:天災、人禍有講究 對於“災難發生後,總理赴現場慰問指揮救災”的新聞,人們並不陌生。公開報道資料顯示,一般情況下,重大災難發生後,一般先由最高領導人、總理做出重要批示,之後總理或其他級別領導人會視情況親赴現場慰問災民和救援人員,並會召開現場會議部署救災工作,之後可能還會再次慰問群眾或赴醫院看望災民。 中央高層在自然災害和重大責任事故上有著不同的應對策略。在2002年到2012年的10年中,前領導人胡錦濤、溫傢寶的身影曾多次出現在救災的一線,例如汶川、玉樹等;但在“人禍”發生時,高層領導則少有現身事故現場的。 以總理為例,從2003年赴新疆巴楚6.8級地震現場,到2012年去雲南發生5.7級地震現場,在任職的十年間,時任總理溫傢寶在國傢發生的重大災害事故中,一共親臨現場24次,其中重大自然災害22次,重大安全事故2次。 當然,面對眾多生命的失去,高層在應對這一問題時也有一些例外。例如,2011年造成40人死亡的“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在處理這場事故時,最先抵達現場的高級別官員是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的張德江。而在事發五天後的7月28日,時任總理溫傢寶也親赴現場查看並在事故現場進行悼念。 慣例被打破:重要的政治意義 不過,上述被視為“慣例”的舉動去年已被打破。具有標志性的事件是:去年在青島黃島發生“11·22”中石化輸油管線泄漏爆燃事故發生後的兩天,也就是11月24日,習近平抵達青島,去醫院看望慰問爆燃事故中的傷員。 有港媒認為,這一動作具有格外重要的政治意義,即便此次習近平並非專程由北京去青島——習近平正在山東進行考察。習近平是近年來首位在“人禍”發生後趕赴現場的總書記。是次習近平親赴事故一線意義重大,這表明瞭高層對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鮮明態度。 在此之前的十八大報告中亦曾強調,“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為十八大之後具有社會影響的重大責任事故,青島這場已經造成55人死亡的事故很有可能被當做一個整治的樣本。 李克強總理上一次親赴災區是在2013年4月20日趕往四川雅安地震(造成196人死亡,失蹤21人,11470人受傷)災區,指導抗震救災工作。根據當時官媒的報道,專機還在滑行中,李克強已經開始和專傢研究救援計劃。他說:“現在我們救援是第一位!我們到現場還要安定民心,因為還有餘震。” 救災政治學:不容任何疏忽 對於領導人趕赴災難現場的舉動,外媒及港媒稱其為“救災政治學”,認為其中包含瞭一定的政治含義。 以2011年的日本大地震為例,對當時的菅直人政權來說,地震可說是個機會:震前已搖搖欲墜的內閣重新獲得瞭國民的支持,地震發生十天後,菅直人的支持率仍然從谷底的20%飆升到瞭36%。這表明在現代的風險社會中,政府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的能力將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其支持率。 再比較這些年海地、智利、新西蘭以及國內汶川的地震中,各國政府的救災表現,會發現這些應對不僅僅產生瞭重大的政治後果,而且本身也是當地政治的體現,並被原有的政治形態所決定。比如,2005年美國卡特裡娜颶風和2008年緬甸風災中,兩國政府都飽受批評,但兩者差別也顯而易見:一個主要是國內批評,另一個則是國外的抨擊;更重要的是,美國政治中原本就對政府在救災中的角色有不同的認定。 有學者認為,在現代的救災政治中,人們總是會註視災難發生時國傢政府的作為。現代人生活在一個專傢主導的風險社會,人們在遭遇突發性災害時,對政府的期望也有所不同瞭;任何疏忽大意或反應遲緩,都被認為是對人民生命犯罪般的瀆職行為。(騰訊新聞網綜合人民網、新華網、大公網、文匯網等報道 編輯:於老七) |
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
什麼情況下總理會去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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