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虛邪實是腫瘤發生的病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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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虛邪實是腫瘤發生的病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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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虛是指正氣虛弱(正氣不足),正氣,即是真氣,是由先天元氣及得於後天飲食之氣結合而成。是對人體的臟腑經絡、陽氣、陰精等物質及其功能活動、對外界環境的適應能力、抗病能力、康復能力的總稱。正氣是與邪氣相對而言,正氣實際上也是對機體內部因素的一種特定表述和概括的形式。《素問:遺篇刺法論》所謂:“正氣存內,邪不可幹”。
邪實是指邪氣盛實(邪氣有餘),邪氣,是泛指各種致病因素。所以,邪是相對於人身正氣而言,既包括一般所指的外感致病因素(風、寒、暑、濕、燥、火),內傷因素(七情、飲食、勞逸、起居等),又包括機體內部繼發產生的致病因素,如痰飲、瘀血、內風、內寒、內濕、內燥、內火等。
疾病(腫瘤)的發生,是機體處於病邪的損害與正氣的抗損害之間的矛盾鬥爭過程。即“正邪相搏”,而正虛邪實正是腫瘤發生的主要病理變化,正虛引致邪實,而邪實進一步加劇正虛。邪氣損正,是說機體正氣因致病因素的作用而遭受損傷。由於邪氣的種類不同,性質不同,邪氣來源和作用方式等的不同,因而對正氣的損傷及其程度也各有不同。①造成形質損傷:所謂形質損傷是指皮、肉、脈、筋、骨,臟腑器官和精血、津液等形態結構、精微物質的損傷或虧損,如細胞組織出現增生、息肉、突變、癌變等。②產生病理性反應:邪氣損正,正氣起而抗邪,導致機體臟腑經絡、精氣血津液等的功能失常。出現陰陽失調、氣機升降出入失常等不同的病理變化和臨床表現。如產生痰飲、血瘀,或嘔吐、出血等。③改變個體體質特征:大病久病之後,常使人的體質變弱。如腫瘤後期,出現貧血,低蛋白等氣陰兩虛體質。陰邪傷陽,或攻伐太過,久之可使機體轉變為陽虛或痰濕體質。陽邪傷陰,或勞損太過,久之可使機體轉變為陰虛體質。如許多腫瘤是在慢性物理性、機械性等刺激作用下所發生,例如皮膚慢性潰瘍的邊緣、灼傷瘢痕、慢性骨髓炎瘺管開口處皮膚、慢性潰瘍性結腸炎、慢性胃潰瘍、膽囊結石等病變的基礎上有時可發生癌變,慢性肝炎可致使肝癌產生。
正氣虛弱,抗癌能力降低,則癌病從生,《素問•評熱病論》指出:“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腫瘤的發生與正虛有著密切的關系,傳統醫學對此早有認識。《靈樞•百病始生》篇指出;“風雨寒熱,不得虛,邪不能獨傷人。卒然逢疾風暴雨而不病者,蓋無虛,故邪不能獨傷人。……其中於虛邪也,因於天時,與其身形,參與虛實,大病乃成。”明確闡述瞭正虛邪實的發病和病變的機制。如《外證醫案匯編•乳巖附論》認為:“正氣虛則成巖。”《醫宗必讀》說:“積之成也,正氣不足,而後邪氣踞之。”《靈樞•百病始生》篇指出:“卒然外中於寒,若內傷於憂怒,則氣上逆,氣上逆則六輸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裹而不散,津液澀滲,著而不去,而積皆成矣。”《諸病源候論•癥癥候》也提到:“癥癥者,皆由寒溫不調,飲食不化,與臟器相搏結所生也。”《聖濟總錄》論瘤:“瘤之為義,留滯而不去,氣血流行,不失其常,則形體和平,無或餘贅,乃鬱結壅塞,則乘虛投隙,瘤所以生。”《景嶽全書•腫脹篇》論腫脹為:“此惟不善調攝,而凡七情、勞倦、飲食、房闈,一有過傷,皆能戕賊臟氣,以致脾土受虧,轉輸失職,正氣不行,清濁相混,乃成此證。”晚期惡性腫瘤患者,常因虛致病,又因病而更虛,形成惡性循環。由於病邪日久,耗精傷血,損及元氣,氣血不足,致形體消瘦;或腫瘤病人經手術、放射治療、化學治療之後,大傷氣陰,正氣虛弱,表現大肉陷下,大骨枯槁。邪實橫逆,使癌瘤進一步擴散,浸淫其他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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