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淋巴瘤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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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淋巴瘤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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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nnArbor分期法(表3) 該分期方法是1971年AnnArbor會議對霍奇金淋巴瘤的分期標準,現已被國內外通用於惡性淋巴瘤的分期標準。
表3 AnnArbor分期法
分期 病變范圍
I
Ⅱ
Ⅲ
Ⅳ 病變侵及1個淋巴結區(1),或侵及1個結外器官或部位(IE)
病變累及橫膈的一側2個或更多的淋巴結區(Ⅱ)或外加局限侵犯1個結外器官或部位(ⅡE)
病變侵犯的淋巴結區在橫膈的兩側(Ⅲ)或外加局限侵犯1個結外器官或部位(ⅢE)或脾(Ⅲs)或二者(ⅢSE)
在淋巴結、脾臟、咽淋巴環之外,病變彌漫性或播散性侵犯1個或更多的結外器官,伴有或不伴有淋巴結的受侵,如骨髓 (M)、肺實質(L)、胸膜(P)、肝臟(H)、骨髓(O)、皮膚(D)等分別以符號標明
註:A:無癥狀。B:無原因的發熱38℃以上,連續3天以上、盜汗及無原因的6個月內體重下降>10%根據解剖部位,淋巴區劃分如下:
膈上:咽淋巴環、頸部、縱隔或肺門、鎖骨下、腋下胸部、滑車上與臂部
膈下:脾臟、腹主動脈旁、髂部、腹股溝與股部、腸系膜、胭窩
表4 AnnArbor-Cotswalds分期法
分期 侵犯范圍
I
Ⅱ
Ⅲ
Ⅳ 侵及單個淋巴結區或侵及一個淋巴組織(如脾臟、胸腺、韋氏環)
侵及2個或2個以上的淋巴結區,均位於橫膈的一側(如縱隔為一個部位,一側的肺門淋巴結是一個部位),解剖部位的數目,應詳細標明,如寫為Ⅱ:淋巴結區或淋巴組織的侵犯涉及橫膈的兩側
Ⅲ1:有或無脾門、腹腔或門脈區淋巴結受侵
Ⅲ2:有主動脈旁、髂部、腸系膜淋巴結受侵
淋巴結以外的部位(S)受侵犯,稱之E
註:A:無全身癥狀
B:不明原因的發熱>38℃連續3天以上、盜汗、不明原因的在半年內體重下降>10%
X:大瘤塊>縱隔寬度的1/3者
淋巴結融合包塊的最大直徑~10cm者
E:單一結外部位受侵,鄰近的或近側的已知的淋巴結部位受侵
CS:臨床分期
PS:病理分期
2.AnnArbor-Cotswalds分期法(表4) 該分期方法是1989年在英國Cotwalds會議上,對AnnArbor分期法未考慮到CT、MRI等檢查結果的諸多不足進行的修改和補充。
3.美國NCI修改的對中度和重度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分期法(表5)針對AnnAr- bor-Cotswalds分期法更實用於霍奇金淋巴瘤,而沒能較好地考慮到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特殊性,NCI於1989年提出一個適用於中度和高度惡性淋巴瘤分期的修改意見。
表5 美國NCI修改的對中度和重度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分期法
分期 特點
I
II
III 局限於結內或結外的侵犯(相當於AnnArbor分期工I或IE期)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淋巴結區受侵或侵及局限的結外部位加上其引流的淋巴結,但無下列預後差的因素:一般行為狀態≤70、B癥狀、任何>10cm的腫瘤包塊(特別是胃腸道)、血清LDH水平>500、3個或3個以上的結外侵犯
Ⅱ期加任一預後差的因素
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國內外文獻中多數仍使用AnnArbor分期法,但有時參考 AnnArbor-Cotswalds分期法和NCl分期法。對於結外惡性淋巴瘤,則另有相應的臨床分期法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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